据投稿的剧组工作人员描述,某在拍项目在开机三天后对一名配角做出「角色调整」的处理,原定演员的已拍镜头将被重新拍摄。剧组内部对外的说法是「档期冲突」,但投稿人称实际原因与拍摄进度和成本控制有关。
争议点集中在补偿口径
投稿人表示,双方对已完成工作时长、往返交通及档期占用的补偿标准各执一词。剧组方面认为按天结算即可,演员方则主张还应包含因临时解约造成的后续档期损失。
合同里写得很笼统,真到了要算钱的时候,每一句都能有两种解释。
由于涉及具体合约条款与当事人隐私,本文未披露项目名称与演员姓名。核实小组正在向多个独立信源求证开工时间与合同签署节点,本条目暂标注为「核实中」。